Barbara Miller 执业领域广泛,集中于通信、兼并与收购、融资交易、公司治理、公私合作与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公司/商业事务。
Barbara 代表客户处理国际、跨国和国内的兼并与收购以及与重组和基础设施交易相关的事项。
Barbara 曾任本所通信业务组联席主席,期间她曾就加拿大通信和广播公司的多项重大投资、收购、处置和融资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Barbara 还向通信公司提供一般监管咨询服务,并就美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加拿大监管机构事务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Barbara 参与起草电影融资、国内和国际制片和联合制片协议,协助客户获得加拿大影视项目税收抵免和其他政府资助,处理与加拿大广播电视委员会(CRTC)制定的未请求通信和禁止呼叫名单规则相关的事宜,以及与加拿大反垃圾邮件立法相关的事宜。此外,Barbara 就与网络安全和行动情报相关的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Barbara 经常就盈利和非盈利机构的公司治理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就公司受托人和管理团队的受信义务提供顾问服务,并协助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和安排其运营和业务。
Barbara 对加拿大卫生部的医用大麻制度和新大麻制度议案进行了大量研究,她经常为根据《医用大麻获取条例》(Access to Cannabis for Medical Purposes Regulations)、《麻药管制条例》(Narcotic Control Regulations)以及新的《大麻法案》提案申请许可的申请人以及该行业的其他实体(包括贷款人、投资人、保险人和服务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
在银行业领域,Barbara 就跨司法辖区、多币种、多贷款人的融资、杠杆收购以及其他形式的债务重组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