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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在加拿大注册商标

Fas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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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商标 公告

商标是指制造商或商家采用和使用的一种符号(如文字、标志、口号、名称、声音、全息图、移动图像、商品的三维形状等,或其任何组合),以区别其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人的商品和服务。

注册及相关事宜

一个商标只有在联邦商标注册簿中登记为注册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已经注册,不存在省级商标注册。注册这一举措为商标所有者提供了与其注册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在加拿大全境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并防止他人使用容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在支付相应的行政费用后可以无限期地续展。目前并不要求在商标续展时显示商标的使用情况。

尽管在特定地理区域使用、广告或推广商标可以根据普通法在该特定区域建立商标权利,但确保商标注册始终是保护的首选方法。

注册的主要好处是为商标所有者提供遍及加拿大每个省和地区的保护,而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所使用地区。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例如中国,注册商标的权利归于最先提出商标申请的人。但是,在加拿大,使用和排除他人的权利取决于谁首先使用它,不一定是最先提交的人。这是加拿大和中国商标制度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在加拿大寻求商标保护时,我们建议先在加拿大商标注册簿和普通法中进行商标可用性检索。商标一经注册,应注意的是,在注册颁发五年后,根据在先普通法权利,该商标变得无可置疑,除非证明申请是在知道此类在先权利的情况下提交的。

不要求商标在颁发注册证书之前被使用。

此外,注册提供了所有权的法律推定。因此,在对商标所有权提出质疑的情况下,证明所有权的责任在于质疑者,而不是注册方。如果商标(与注册中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相关)三年内没有使用,则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的方式全部或部分撤销注册,除非可以证明不使用的特殊情况。

国际方面的考虑

2019年6月17日,加拿大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马德里议定书》为商标所有者提供了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单一国际注册申请并随后指定成员国请求其保护的可能性。每个成员国后续应用自己的法律来决定商标是否可以在其领土上注册。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注册申请并不为商标提供国际保护,但会促进该商标在若干司法管辖区的注册程序。

申请人可以利用《巴黎公约》,优先权日期将会是在国外首次提交申请的日期,只要在加拿大提交的申请是在首次申请后6个月的期限内。请注意,加拿大有7天的宽限期。申请人可以通过在加拿大国内提出申请或利用《马德里议定书》在加拿大获得商标保护。

尽管外国当事人可以在不指定加拿大商标代理人的情况下在加拿大注册商标,但我们强烈建议至少咨询当地的商标代理人,以避免在此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意外,并获得关于该商标是否可适于使用和注册,或根据加拿大商标法是否可注册的意见。

我们始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任何注册申请之前进行可用性检索,无论是国内申请还是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申请。其使得申请人可以检查商标在加拿大的可用性。请注意,在加拿大,混淆检测适用于法语和英语,这意味着一个英语标志可能会被审查员引用一个法语标志而驳回,尽管这两种标志在声音和外观上都不同。

我们法铭德知识产权团队在协助中国客户获得加拿大商标保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可以提供初步的注册性和可用性评估,并根据商标局的惯例(若可适用),为客户提供减少商标诉讼风险和加快审查过程的策略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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